
根据区委办公室、区政府办公室《关于评选表彰万州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万州委办〔
为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,主动接受监督,保障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从2026年5月26日至6月1日。如有不同意见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、电子邮件、来访等方式向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反映。反映形式为信函的,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黄林忠区民政局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主任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(上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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